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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設計廣告的用戶體驗? -網上推廣


 

周六。據聞北服美女甚多,于是應邀去做了一個關于UED的講座。人不多,講的很亂,但大家聽的很認真,欣慰。講完之后回答了很多關于社區、搜索、設計的提問,印象最深的是這個問題:如何設計廣告的用戶體驗。
我的回答:

1、廣告在國內的現狀很可怕,基本上已經完全被賦予了“垃圾”冠名。
究其根源:大多數人都在想辦法如何把廣告更大力度“推”給用戶,而沒有先去想“用戶需要什么樣的廣告”。


2、廣告也是內容的一部分,是內容的一種特殊形式,而且是一種很好補充和搭配 可以讓內容更加豐富。
但,廣告的最大問題是:“是否用戶需要?”、“如果是補充,那么就不要比內容本身更“搶眼””。

3、所以,設計好廣告的用戶體驗首先需要解決“廣告確實是用戶需要的內容”。
解決了這個,“廣告”和“內容”其實沒有什么區別,用戶也不會“在意”而且會很“歡迎”。
北大校園內從前就有一個“三角區”被人們專門用作張貼各種廣告,就很受歡迎。(雖然后來被和諧掉了)

4、如果不能把廣告做到是用戶需要的,無論怎么設計 廣告都會被冠上“垃圾”的名。

5、除此,我并不贊成把廣告做的“更能吸引用戶”。
因為如果用戶不需要這個,你越吸引他去點,點過去之后帶來的反感會越強。
那些在廣告上故意做個假的“關閉”按鈕,吸引用戶去點擊帶來的做法,得到的除了訪問量就是不斷的辱罵聲,屬茍且之作。

6、當我不需要一件東西的時候你把他放在我面前我不會接受,你誤導我浪費時間去嘗試它,我不只是不會接受而且會更加反感。
退一步說“廣告可以不是我需要的,但如果不干擾我的使用,我能接受”,但“把一個不需要的內容強行推給我,干擾我的使用我一定會反感。”

7、當然,所謂的“需要”并非只是說“用戶確實需要買這個東西”,往往用廣告的設計來彌補頁面“單調”和“乏味”一樣可以讓廣告變成“需要”的。
所以,廣告本身的視覺設計其實也很重要,起碼可以挽回一點“好感”。但千萬不要試圖用這種“好感”來誤導用戶,那樣更加葬送自己。

8、google、baidu的廣告更多要做的工作不是廣告設計的本身,而是如何更加精準的計算出“相關性”。

9、和google相比,其實facebook的廣告價值更多,但也更難控制好。
忘記keso在什么地方上說過“google和facebook的廣告最大不同是:什么東西是你主動想買的?什么東西是看到別人買自己才買的?”,我很贊成。
但,“看到別人買我自己才買”這個定義其實是很難控制的,因為如果“看到別人買我也不想買”的時候,廣告就變成了不很受歡迎的內容。雖然他是“朋友”給我的,但出現多了也會煩。

原文:http://uicom.net/blog/?p=69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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