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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“>>”和“<<”、箭頭的交互 -網上推廣


對于web設計來說,我提倡使用“>>more”表示操作將在新窗口打開,或表明將會刷新當前窗口的內容。(不存在“<<more”的)
而“more>>”則等同“more↓ ”,將不會刷新當前窗口,如下拉或展開列表。
有時,“more>> ”也表明當前界面下存在二級呈現,參考windows開始菜單。
另外,“<<”與“>>”除了行為與展現,也存在方向的識別,如“<<上一頁 | 下一頁>>”、“<<后退 | 前進>>”。方向識別時,<<與>>等于← →。

金蝶UED也恰好有討論,文中說:表示行為的指示性符號的多數在左邊,而表示 “點擊我后,內容的展現方向將是本界面的這里“ 的情況下,指示性符號一般在右邊。我挺贊同的。

我想起Gmail的翻頁設計,我一直很郁悶的事。

 

生活中應用,借用一張圖,看看方向識別問題。


(圖片出處:http://seanyuan.cn/blog/article.asp?id=227)

暈了吧。。。。一看圖,我也以為圖示意指下去是5樓。。。
其實當前就是5樓,只是設計者對“從這里下樓,去往五樓”的箭頭標識放錯了左右位置。

原文:http://blog.touchnext.com/design/20081217/the-arrow-interaction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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