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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“>>”和“<<”、箭頭的交互 -網上推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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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于web設計來說,我提倡使用“>>more”表示操作將在新窗口打開,或表明將會刷新當前窗口的內容。(不存在“<<more”的) 金蝶UED也恰好有討論,文中說:表示行為的指示性符號的多數在左邊,而表示 “點擊我后,內容的展現方向將是本界面的這里“ 的情況下,指示性符號一般在右邊。我挺贊同的。 我想起Gmail的翻頁設計,我一直很郁悶的事。
生活中應用,借用一張圖,看看方向識別問題。
暈了吧。。。。一看圖,我也以為圖示意指下去是5樓。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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